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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障礙標識標牌設計規范主要考慮以下幾個方面: 位置:無障礙標識應安裝在輪椅使用者和視障者容易看到的位置,并應從站立和坐位(如坐在輪椅上)的視覺角度不被其他任何方式遮擋。 無眩光與醒目性:無障礙標識應足夠醒目,避免被其他物體或標識遮擋,以確保視障者和輪椅使用者等能夠輕易看到。無障礙標識的表面應使用無眩光材料,避免對行人和使用者造成不適。 觸覺引導:對于視障者,無障礙標識應提供觸覺引導,例如凸起的字體或盲文標識。同時,觸覺標識的大小和位置也應符合相關規范。 顏色和對比度:無障礙標識的顏色和對比度應考慮環境的閱讀距離、照明亮度等因素。文字和標識的顏色應與背景有足夠的對比度,以便于識別。 聲音引導:對于視障者,聲音引導也是一個重要的無障礙標識形式。聲音引導標識應提供清晰、準確的信息,以便使用者能夠通過聽覺感知方向和位置。 國際化:在國際化城市中,無障礙標識應提供英文信息,以便于外國游客和居民使用。 可調節性:無障礙標識應具有一定的可調節性,以便適應不同使用者的需求。例如,可調節的字體、字號、顏色及對比度等。 安全性和耐久性:無障礙標識應具有一定的安全性和耐久性,能夠承受不同環境和使用條件的影響,確保長期使用的可靠性和穩定性。 無障礙標識標牌設計規范需要綜合考慮以上因素,以確保為視障者和輪椅使用者等提供方便、準確、可靠的無障礙引導服務。同時,政府和相關機構也需要加強監管和管理,確保無障礙標識標牌的質量和規范性。 |